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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2-17 发布人:浏览:0 次
9月14日上午,长沙市中级人民**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开**理了意大利法拉力公司诉长沙法拉利酒业贸易公司等商标侵权案。
意大利法拉力公司表示,冷君及其名下两家酒业公司、华润万家超市4名被告的侵害其商标权,并索赔350万元。意大利法拉力公司指出,被告葡萄酒包装盒以及葡萄酒标签上,都标识了一个马和盾形的组合图案,跟法拉力跑车的商标完全一样,就连马头鬃毛的方向、线条也是完全一致。
意大利法拉力公司表示,自1991年起,法拉力公司就在中国申请、注册了一系列“法拉力”、“法拉利”、“FERRARI”及跃马图形商标,迄今有效。法拉力汽车已于1993年5月进入中国**市场,经过25年的进口、销售、推广,法拉力品牌已为中国相关公众所熟知,成为汽车商品上的****。
被告冷君于2004年2月申请注册“法拉利”商标,并于2007年1月28日获得核准,核定商品范围是葡萄酒等酒类饮料。2008年12月10日,其**设立“长沙法拉利酒业贸易有限公司”,从山东烟台定制或国外进口,运营“法拉利”葡萄酒等酒类商品,通过华润万家超市、自营的酒业商行销往市场。
此外,原告法拉力公司认为,被告的**、商业宣传资料上存在多处商标侵权行为,比如,被诉侵权标识的英文部分为“FALALI”是“法拉力”注册商标的拼音形式。
原告法拉力公司诉求**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,在湖南省级报纸公开道歉,赔偿350万元。
被告冷君则认为,其注册“法拉利”商标已有十几年,其开办的两家公司只是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,不存在侵权行为。早在2005年8月26日,法拉力公司一并向多个商品类别申请了近20件相关商标,有意避开了酒类等已有人申请注册的类别,说明其“知道并接受”他人在先注册的结果。
被告方指出,法拉力是意大利的普通姓氏,法拉力商标在汽车、葡萄酒等多种商品上都是并存的商标,且法拉力公司并没有使用葡萄酒商品的意图。原告在超过5年争议期限的情况下提出诉讼,其目的是替“酒公司”抢夺被告的商标,再允许“酒公司”使用。
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提交了其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据,并表示该酒类已于2013年前售完,不存在侵权行为。
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。